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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4 | 请协助寻找诈骗50余万的重庆石柱县南宾镇人冉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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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时为我公司兼职会计的冉茂文趁为公司办事之机,擅自将我公司的51.5万元人民币转入自己的公司,被发现后于2005年5月19日写下了还款保证书一份(见附件)。但该人非但在还款承诺时间内分文未还,而且此后又在电话里一拖再脱,直到2006年初彻底与我公司失去联系(该人提供的所有北京及重庆的移动电话全部停机)。时值今日,该人仍未与公司主动联系兑现还款承诺。我们在忍无可忍情况下只好请广大网友尤其是重庆石柱县南宾镇的网友帮助寻找其下落(有提供其真实下落者必有重谢),也在此敦促冉茂文能在我们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前主动与我们联系——

 

附件一、冉茂文身份证:

性别   民族  土家

出生 1971   12    24

住址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31

19971231签发  有效期20

编号  512301711224001

签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附件二、冉茂文驾驶证:

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有效期至20095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附件三、冉茂文的还款保证书:

潘总、徐总:

冉茂文于2005年初从天问公司领取转帐支票壹张金额伍拾万元整,用于办理“北京智扬天问广告公司”之用。该款已进入我公司(北京环天科技有限公司),后因我的合伙人马洪双将此款及我公司自有的175万元共计675万元卷走到俄罗斯做药材生意。我本人又因伤害其弟马洪兵被拘留了十五天,给贵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本人甚感惭愧。但事已至此,这一切都是由于本人的过失造成,我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将在200561日前无条件归还此款。至于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将在约定期内归还全款后,再行与贵公司协商偿付损失问题。(另还从天问公司取走办事费用15000元,本人定在约定期内将全额归还)。

本人家庭住址:水礭子东路12号楼5601

电话:85986970

公司电话:65857020

冉茂文

20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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